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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纳在感觉的心理 - 韦伯定律
与古斯塔夫特奥多拉Fehnera的名字连基本心理规律(1801至87年GG) - 德国物理学家,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心理物理学的创始人。 在他的作品“心理物理学原理”(1860年),他提出,科学需要的是研究物理和关系一个新的知识领域的想法 心理现象。 这个想法后来对实验心理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研究是感觉的领域进行,费希纳允许证明韦伯的已知其心理规律 - 费希纳定律。
该法的基本原理涉及到实验Ernsta Genriha韦伯(1795年至1878年) - 德国解剖学家,生理学家,科学心理学的创始人,与学者,如冯特,H·艾宾浩斯,和其他人一起属于韦伯测量心理科学的想法。
第一个研究
开始,确定韦伯的法律 - 费希纳,E·韦伯开始在视觉和听觉感受的领域进行研究,以及在皮肤敏感性(触觉)的领域。 具体而言,韦伯也是属于温度敏感的体实验。
例如,效果,观察到所谓的温度适应。 当一个臂首先被放置在冷水中,另 - 到热,在此之后,该温水第一手会出现比第二回暖,未适应的。
皮肤感觉的类型韦伯
1834年,韦伯制定了皮肤感觉(“关于触觉”),他的想法。 科学区分三种类型的这些感觉的:
- 压力感(触摸);
- 温度感;
- 定位感觉(刺激的空间位置)。
韦伯属于发展触觉测量法(圆规韦伯)。 在该装置中,有可能估计足以区分两个同时发生的触摸的测试皮肤的表面的距离。 研究者发现,距离的大小不是恒定的,它的值是对于皮肤的不同部分的不同。 因此,所谓的韦伯限定圆的感觉。 一个人的皮肤有不同的敏感性的想法,也对韦伯的法律的影响 - 费希纳定律。
提法
框架,确定心理规律的韦伯担任研究的感觉和刺激(1834)的关系。 它已经发现,为了使视为不同于前一个新的刺激,它应该有一个预定量从原来的刺激政策的差异。 该值是原刺激的恒定比例。 因此,下面的公式得出:
DJ / J = K,
其中J是原始刺激,DJ - 新的和原始的刺激,和K之间的差 - 这是依赖于受影响的受体类型的常数。 1/10,和区分重量 - - 1/30,例如,所需的1/100比例对声音刺激光刺激之间进行区分。
随后,基于实验数据定义了基本H·费赫纳定律心理物理学式:在感觉变化的量正比于刺激的对数。 因此,感和刺激,这是针对韦伯定律的强度的强度之间的关系-费希纳,表示如下:在一个等差级数值感觉强度的变化,而相应的刺激的强度的大小而变化呈指数。
法规限制
尽管研究的客观性,韦伯的心理定律 - 费希纳有一定的约定。 结果发现,常数值的微妙的感觉都没有。 例如,当暴露于100g的和110克加载你不能说在感觉勉强可辨别的差异,当暴露于1000克和1100因此,韦伯定律负载类似于几乎没有明显的感觉 - 费希纳的特征是相对值,特别是对中等强度的刺激。 反过来,在法律范围内的数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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