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刑事诉讼法:判决 - 这是...

判决 - 一种特殊的解决方案,这是审判的结果。 这个词本身具有拉丁词根。 翻译判决 -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 这一决定说,关于被告有罪或无罪。 如用n。5,P表示。 刑法5,它需要陪审团。

概观

在讨论陪审团前提出的问题,他们应该努力达成共识。 如果在他们预留的时间,他们还没有达成了妥协,该决定是由投票。 据法院将提供一个离别词审判长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41条,面板叶子在议事室法庭。 在那里,他们讨论案件的情况,并作出裁决。 本次会议被认为是封闭的。 上它比基板的其它成员存在,不得。

在会议进展

如在本领域称作。 在中国共产党的342,在会议的领导者被认为是工头。 他们提出问题的顺序,这是在试卷表示讨论。 福尔曼进行评级的响应,并进行计数,得到最终陪审团裁决。 投票的先决条件是一个不能放弃。 工头最后给出了他的票。 在的夜间发生,并在工作时间(与主持的许可)板可中断会议结束。 然而,他们可能不会披露发生在他们的会议的理由和意见。

对于解决方案的选择

董事会可以接受有罪判决。 这意味着大部分的会议参与者投了赞成票肯定地回答了每3个问题的。 还没有无罪判决可以接受的。 这反过来又意味着否定的回答他们的任何声音提出给予至少六个人三个问题。 意见由简单多数决定的其他项目。 如果投票同样收到响应,这被认为是最有利于被拘留者。 在制作的“有罪”裁决,陪审团可以在被告以积极的方式改变充电。

反应的特点

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的意见,应该在肯定“是”或否定“否”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存在说明短语(字)。 它必须公开和明确的答案的含义。 例如:“不,不认罪”或“是的,有罪的。” 如果回答任何问题,无需对其他(例如,问题“证明该行为发生,”董事会负响应),与大多数人的同意,领班题的话发表评论“不回应”。 如果一个项目的决定是由抽签收到后表示计票过程中获得的结果。 它也可以进入工头。

进一步澄清

会议期间,有些东西可能不够清楚,董事会的代表。 按照艺术。 刑事诉讼法典344,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重新回到球场的会议室,和工头让审判长相应的请求。 在各方的存在赋予后者必要的解释。 会议主持人也可以,听取意见后,做出相应的澄清,如果必要的话,在问题。 关于改变发音的简短动员讲话,这是记载于会议记录。

陪审团判决的

问题的会议列表结束后,由长老签署。 接下来板返回到法庭。 福尔曼宣布,目前听站着的解决方案。 根据问题列表中读出的问题和答案。 宣布决定被传输到连接到的情况下主持法庭。 他,反过来,然后感谢董事会,并宣布自己的使命的完成。 讨论的影响是没有陪审团进行。 然而,他们可以留在法庭,并采取为公众保留的座位就座。 如果不是有罪判决,被告人被宣告有道理,并立即获释。 当无罪讨论,并探讨了有关允许民事诉讼,问题的实物证据,分布的法庭费用。 在决定有关研究的内疚进行与该罪行的资格相关的情况, 量刑 在这一结果的框架内处理其他事项。 在研究结束时这些情况去诉状。 在他们的最后一幕第一后卫,并且在最后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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