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家和法律
IPP:主题,概念,原则。 现代国际私法
在国际上开始形成私法之际,世界上存在着200个法律体系。 他们每个人分别实行职责,制定一些规范,实际上是相同的社会关系。 然而,经常有必要对权利进行额外的控制,这是建立考虑到关系的国际性质的特殊规范制度的主要原因。
国际私法的本质和主体
IPP是一个综合体,它将国家立法基础的相关规范以及国际性质的条约和传统与财产或个人计划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的立法的至少一个要素与其并发症的条件相结合。
重要的是要注意,IPP(其主题和方法)在一般法律制度中占据特殊地位,因为它构成了一个绝对独立的判例分支。 由 国际法 规则控制的关系不在特定国家的管辖范围内,这证明了其绝对唯一性。
定义IPP主题,这是对与“外国”色调完成这些关系的条件的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管理。 因此,所提出的结构允许通过历史形成的机构完全控制私法互动,这是个别私法合伙人(民事,劳工或家庭)的具体延续。
IPP的科学知识
现代科学思想和知识在“外来”色彩的社会现象意义上形成科学的适当方向,可以分为普通和特殊部分,也包括具有国际性质的民法典。
因此,一般部分包含了PPP的来源研究,由专家广泛使用的相关方向,术语,主动性原则,下面详细描述等。 另外,熟悉民法相互影响,外来阴影复杂,自然而然地是国家这种特殊活动的法律情况,应归功于考虑科学的一般部分。 此外,科学认为外国人是法律和身体方面的人,他们解决了国际私法的问题。
特殊部分在其结构中包含许多部分:
- 所有权;
- 国际运输;
- 与执行和解行动的目的相互作用;
- 家庭和个人关系;
- 知识产权
- 消除对遗产的分歧;
- 劳动互动和国际导向的民事进程。
IPP的一般原则
法律结构中的共同点是某些原则。 重要的是要注意,这一公理与国家和国际上的法律制度同样重要。 表征PPP内容的指导思想(上述讨论的主题和概念),其实质和目的,制定改进法律规范的方案,按照一般原则和特殊要求分为两类。
第一组包含以下元素:
- 与国外有关的私法关系的国家管辖原则。
- 这些关系的冲突管理原则。
- 按照冲突法规则保证使用外国立法的原则。
- 一次性的原则(每一方意志的自主权)。
- 假设单方面使用冲突法规则的原则。
- 国际协议规范之前的国际立法规范的绝对优先原则。
特别私法原则
解决本地区遇到的一些问题时,国际私法中的个人经常是以私人企业部的理论充分认可为根本冲突原则的特殊原则为指导,并以立法为依归。 此外,即使在这个问题上法律上没有直接的迹象,它们也经常被运用。 因此,中央冲突的原则是:
- 国旗的原则(国际运输关系)。
- 某物的位置原则(某人(一组人)的财产))。
- 伤害的原则。
- 具体劳动力实施地点的原则(与外国国家的劳动关系的规定)。
- 中央执行人关于特定交易的位置原则。
- 在提交人关系中排除外国法领导的原则(关于保护提交人的权利)。
- 排除适用外国程序性立法的原则。
IPP规范方面的特点
IPP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的实施要求提供适当的立法指导。 因此,PPP的规范方面是碰撞,实体法和程序规范。 第一批行动是领先的,因为国际计算中心的任务是解决和消除两个结构的法律和秩序之间的冲突。 冲突规范 由国家根据以下来源,适用法律适用的国家定义: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其结构有许多统一的法律冲突规范。
PPP的第二部分(上文讨论的主题,概念和原则)包括管理国际大陆法关系的直接影响标准。 因此,国家和国际性质的物质和法律规范在与外国立法的要素相结合的情况下,广泛适用于私人法律关系的管理。
IPP的来源
今天,在现代文学中,对于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有许多不同的分类,这与绝对承认诸如法律等一类的存在以及其创作或结构变化(补充或排除某一元素的相关性)有关。 按照法律来源最常见的分类是:
- 国际一级的条约,可以以对流,协定或协议的形式通过。
- 国家性质的法律(或具体法律,在适当的层面形成)。
- 某种习俗(一种不成文的规则,其特点是重复的特殊周期,社会经常遇到的)。 有商业营业额或商船,国家或地方风俗的传统。
- 司法先例 (SPP是一种独立的来源,被定义为司法机构的决定,其他法院熟悉类似情况时是强制性的)。
IPP的功能
现代国际私法存在,将一个国家的管辖权超越绝对秩序的关系。 战略目标是通过解决某些任务来实现的,这些任务通常归结为执行以下功能:
- 协调职能是通过IPP的规范,清楚地反映国家普遍接受的国家行为标准。
- 监管功能允许在每个国家单独关系最广泛的领域形成行为规则体系。
- 安全职能是通过采用国际计算机相关规范,引导所有国家在生命中受到国际义务的指导。
- 保护职能保障了国家的权利和私法关系的法律利益。
IPP控制方法
当然,国际私法的概念,特色和主题在全球一级都有特殊的地位。 然而,形式良好的方法使得有可能实现公私伙伴关系对特定情况的最终决定的最大影响。 重要的是要注意,专家在私营企业部的来源和标准方面的完全不同的立场预示着关于形成方法论意见的分歧。 科学家们认为是否有可能采用各种方法。 然而,大多数专家只接受IPP的一般方法 - 克服冲突。 后一种选择得到了Zvekov副总裁和德米特里耶夫等人的完全支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所涉知识类别的运作是通过积极领导正在考虑的两个因素进行的:冲突法律和实体法。 应该指出的是,来自不同国家的科学家发明了很多相似的类别,但是很少有人被广泛接受。 这种方法的强有力的例子是意志自治和法律统一。
IPP的立法机构
IPP的概念预先假设适当的规范理由。 因此,在国际私法的复杂性中,它们的起源,性质和规范结构各不相同。 这个复合体的特殊部分是特殊要素,其中包括“国际私法法”。 实际上在世界所有国家(波兰,匈牙利,比利时,委内瑞拉,突尼斯等)都接受了这一点。 重要的是要注意,提交的文件的形成通常是根据构成内容的一些原则进行的:
- 第一部分涉及一般概念(实质,国际私法的主体,其来源和方法)。
- 第二部分假设研究IPP的规范性方面。 因此,通过了解某些规范,可以确定社会关系最多样化领域的相关法律。
- 最后一节包括过渡期和最后的条款,作为对文件审议的具体完成。
当代IPP问题
当然,所有类型的国际私法都是在研究和进一步应用这一类别的前提下预先确定的。 其中特别的地方是编纂IPP的问题。 我们还要强调统一私法公众互动规则的问题,因为具有国际性质的公法是监督同一方向的私法关系的第一步。 反过来,后者则选择了“国家和国际公认”的相对关系,为“绝对开始”的第二个角色。
人人都知道,今天的全球化关系到生活的所有方面,没有例外。 这意味着规范性规制将不断增加和变化,使我们逐渐接近理想的境地。 重要的是要注意的是,受到这些过程压力最大的国际法,这可以由专家解决当前问题的生产活动来解释。
SPE今天
根据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及被称为全球化的社会相互关系的国际化,形成了国际私法发展的当前趋势。 因此,如果没有合法的规定,就不可能协调经济和个人利益,形成双方非常有益的合作体系,大力扩大国家个人权利和自由框架。 因此,现代社会正在越来越多地努力改善国际私法的人的方面。 这种IPP方法允许在家庭,劳工或民法领域组织绝对的安全和保护人权,这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生活中的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和平与良好的关系。 当然,这不仅在考虑方向的意义上,而且在现代世界的任何方面也是一个完美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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